从平面造型意识到立体造型意识,是人类认识上的一次飞跃。从立体造型意识到空间造型意识,则是认识上的进一步飞跃。空间形态的造型是通过立体形态对其的限定来完成的,根据立体在空间的限定形式不同,可将空间的造型分为中心限定、水平限定、垂直限定、内外空间限定等。
(1)空间的中心限定
在中心限定过程中,实体不分割空间,只形成注意中心。注意中心对空间的作用只表现为知觉力场(人所能感知其周围形成的场作用)。中心限定的实体体量越大,其场的作用越强,因而引起的关注程度越大。空间中心限定分为直立式中心限定和悬吊式中心限定两种。直立式中心限定是实体直接接触地面的中心限定。这类中心限定能给人以稳定、庄重、雄伟、挺拔之感;悬吊式中心限定是实体不直接接触地面,而是被悬吊起来(如吊灯、热气球等)的中心限定。与直立式中心限定相比,悬吊式中心限定的范围(场)更大,更具有高度的优势,其缺点是不易固定,往往需要借助于其他实体才能完成。
(2)空间的水平限定
如果仅限于在地球上来观察空间,空间是一种向外发散或向内包容的空虚形态。换句话说,空间向下(地面)是受限定的,而向上(天空)则是不受限定的。在造型中常常需要将空间进行分割、细化,那么,横向的分割方式就称为空间的水平限定。空间的水平限定分为地载式水平限定和天覆式水平限定两种。主要在建筑领域应用,在此不再述及。
(3)空间的垂直限定
纵向分割空间的方式称为空间的垂直限定。按垂直限定的不同形式,又可以将其划分为竖断垂直限定、夹持垂直限定、合抱垂直限定以及围合垂直限定。空间的垂直限定不同于水平限定,它在纵深方向几乎不会受到任何限制。
(4)内外空间限定
实体所限定(包围)的空间有内、外之分,因而又可以把空间划分为内空间和外空间两种。但是内、外空间并不是绝对的,如以学校为例,校园是内空间,校外则是外空间;而就教学楼来说,楼内是内空间,楼外则是外空间。这样一来似乎显得内、外空间没有多大区别,因此我们有必要将它们再进一步地进行界定:在人的意识中有天覆的空间比无天覆的空间更为重要(如凉亭比围圈更具安全感),于是,把有天覆的空间限定称为内空间,而把无天覆的空间限定称为外空间。